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總后勤部,武警各部隊,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有關中央管理企業(yè):
為進一步推進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試點工作,提高績效評價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程度,切實提高績效評價工作實效,現(xiàn)就推進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試點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績效評價各方職責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采取“項目承擔單位開展自評、中央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評價和財政部進行重點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項目承擔單位、中央主管部門和財政部的職責如下:
項目承擔單位的職責:提出本單位績效評價項目,科學設立項目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進行績效評價項目的事前自評和事后自評,協(xié)助中央主管部門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根據(jù)評價結果和中央主管部門、財政部的有關意見,提出改進項目支出管理的具體措施。在中央主管部門的組織下,做好績效評價結果公開工作。
中央主管部門的職責:負責指導項目承擔單位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審核項目單位提出的績效評價項目,對項目事前自評結果進行審核。項目執(zhí)行結束后,組織專家組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績效評價。積極運用績效評價結果,提出優(yōu)化支出結構、加強項目管理等改進意見。組織在部門內(nèi)部或有選擇地向社會公開績效評價結果。
財政部的職責:制定績效評價辦法,設計績效評價體系,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評價工作。對部門提出的績效評價項目建議進行審核,確認部門績效評價項目。對部門報送的事前自評結果和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審核,選擇重點項目對事前自評結果和績效評價結果組織評審。根據(jù)績效評價結果,提出改進和加強中央部門項目支出管理的意見。
二、關于績效評價工作程序
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以下程序開展績效評價試點工作:
1.確定績效評價項目。部門報送“一上”預算時,提出績效評價項目建議。績效評價項目應選擇與部門履行職能密切相關的重大項目。績效評價項目經(jīng)財政部審核同意后,財政部在下達“一下”預算控制數(shù)時將確定的績效評價項目通知中央部門。
2.進行項目事前自評。項目承擔單位根據(jù)財政部確認的績效評價項目及其“一下”預算控制數(shù)額,提出項目績效目標,組織進行項目的事前自評。項目事前自評由項目承擔單位組織,也可以成立專家組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在報送“二上”預算時,中央主管部門將經(jīng)審核的項目自評結果報送財政部。財政部可選擇部分重點項目,對部門項目事前自評結果組織評審。
3.進行項目事后自評和績效評價。預算年度結束后,項目承擔單位組織對項目績效實現(xiàn)情況進行事后自評,在此基礎上,中央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項目績效評價。對評價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切實的整改措施。中央主管部門應將績效評價情況報財政部,財政部可選擇部分重點項目,對部門項目績效評價結果組織評審。
4.評價結果運用。中央主管部門和項目承擔單位根據(jù)績效評價結果,及時調(diào)整和優(yōu)化預算支出結構,合理配置資源,加強項目支出財務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積極推進績效評價結果公開,接受監(jiān)督。財政部在進行部門預算測算時,結合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情況,合理安排項目支出預算。
三、關于績效評價內(nèi)容體系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內(nèi)容體系,包括項目績效目標和項目績效問題框架兩部分。
項目績效目標,是中央部門(項目承擔單位)根據(jù)其履行職能、發(fā)展事業(yè)的需要,結合項目支出預算提出的項目完成后將要達到的目的或結果。包括年度目標、長期目標和效率目標。其中:年度目標,是針對項目所期望達到的年度結果設定的目標;長期目標,是針對項目所期望達到的長期結果設定的目標;效率目標,是在實現(xiàn)項目結果方面體現(xiàn)成本節(jié)約或效率改進的目標。
項目績效目標可通過定量或定性績效指標的形式來體現(xiàn),績效指標應做到與項目績效目標密切相關,突出重點,系統(tǒng)全面。
項目績效問題框架,是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的工具,即圍繞項目績效目標,針對“項目定位、計劃、管理和結果”設計的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是項目承擔單位進行事前自評、事后自評和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績效評價的依據(jù)。項目績效問題框架包括以下四個部分,每個部分由若干問題組成:
第一部分,項目定位。包括評價項目的績效目標是否具體明確,項目的設計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項目是否避免了與其他項目的重復,項目是否有明確的服務對象或受益人等。
第二部分,項目計劃。包括評價項目是否有明確的實施計劃,項目是否有科學合理的績效指標體系,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合理等。
第三部分,項目管理。包括評價項目的管理者和參與者是否有明確的責任,項目是否有有效的財務管理辦法,部門是否運用項目的績效信息來加強項目管理等。
第四部分,項目結果。包括評價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年度績效目標、長期績效目標和效率績效目標等。
項目績效問題框架的每個部分、每個問題,均設定相應的權重值。通過采取評分和評級的方式,實施對項目支出的績效評價。
以上為部門通用的績效問題框架設計,各部門在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時,可根據(jù)本部門行業(yè)特點和項目管理的具體要求,對績效問題框架進行細化、補充或調(diào)整。
四、關于績效評價文本
績效評價文本體系包括《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自評報告》、《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報告》和《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共三個報告。具體內(nèi)容如下: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自評報告》,該報告由項目承擔單位編寫,主要內(nèi)容包括項目的基本信息、項目的績效目標(包括年度目標、長期目標、效率目標等)、項目績效問題自評打分結果(包括項目定位、項目計劃、項目管理、項目預期結果等),項目支出預算及測算依據(jù),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等。此報告的核心是在項目實施前,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績效目標并依照項目績效問題框架進行事前自評,并報送中央主管部門。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報告》,該報告由項目承擔單位在預算年度結束后填寫,主要內(nèi)容為報告項目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并依據(jù)項目績效問題框架,對項目執(zhí)行績效進行評價打分。此報告的核心是在項目年度預算執(zhí)行結束后,由項目承擔單位依照項目績效問題框架進行事后自評,報告項目執(zhí)行績效情況。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該報告由項目單位的中央主管部門,在項目年度預算執(zhí)行結束并組織對項目支出進行績效評價后填寫,主要內(nèi)容為依據(jù)項目績效問題框架,對項目執(zhí)行績效進行評價打分,并提出綜合評價意見等。此報告的核心是對項目執(zhí)行結果和項目的績效實現(xiàn)情況提出評價意見。
中央部門在報送“二上”預算時,應將《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自評報告》一并報送財政部;年度預算執(zhí)行結束后四個月內(nèi),中央部門應將《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報告》和《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報送財政部。
以上三個報告的文本格式及編寫說明見附件1至附件3,
五、關于績效評價結果公開
績效評價結果公開,以部門自主公開為主。即部門將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目標、績效評價結果等,以適當方式在部門內(nèi)部或有選擇地向社會公開。另外,財政部也可以商中央部門選擇部分績效評價項目,將評價情況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審核,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
六、其他
本通知由財政部(預算司)負責解釋,從發(fā)布之日起開始行。相關規(guī)定與《中央部門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管理辦法(試行)》(財預[2005〕86號)及其他有關制度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guī)定為準。
附件:1.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自評報告及編寫說明
2.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報告及編寫說明
3.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及編寫說明
附件1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自評報告
( 年度)
項目名稱
項目編碼
項目承擔單位
中央主管部門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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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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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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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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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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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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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
1.國務院已研究確定項目 2.經(jīng)常性專項業(yè)務費項目 3.跨年度支出項目 4.其他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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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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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科目 |
類 款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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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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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分階段 實施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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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績效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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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標 |
目標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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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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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目標 |
目標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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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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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目標 |
目標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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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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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目自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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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定位(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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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問題 |
權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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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項目績效目標是否具體明確? 說明: 依據(jù):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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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項目的設計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 說明: 依據(jù):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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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項目是否避免了與其他項目的重復? 說明: 依據(jù):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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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服務對象或受益人? 說明: 依據(jù):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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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定位加權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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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計劃(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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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問題 |
權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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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實施計劃? 說明: 依據(jù):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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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項目是否有科學合理的績效指標體系? 說明: 依據(jù):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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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合理? 說明: 依據(j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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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計劃加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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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目管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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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問題 |
權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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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項目的管理者和參與者是否有明確的責任? 說明: 依據(j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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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項目是否有有效的財務管理方法? 說明: 依據(jù): |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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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部門是否運用項目的績效信息來加強項目管理? 說明: 依據(jù): |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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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加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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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目預期結果(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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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問題 |
權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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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項目能否實施年度績效目標? 說明: 依據(jù): |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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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項目能否實施長期績效目標? 說明: 依據(jù):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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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項目能否實施效率績效目標? 說明: 依據(j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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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預期結果加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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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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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目自評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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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等 級 |
有效 基本有效 一般 無效 無法顯示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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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體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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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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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公章)
單位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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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介 機 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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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 (公章)
機構負責人(簽字):
評審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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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家 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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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專家組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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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單 位 |
職務 |
職稱 |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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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專家組組長(簽字):
評審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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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部 門 審 核 意 見 |
部門負責人(簽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項目支出預算明細表
單位:萬元
項目預算及測算依據(jù) |
項目資金來源
|
資金來源 |
項目總投資 |
當年安排數(shù) |
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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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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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zhuǎn)和結余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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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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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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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明細預算 |
當年預算明細支出項目 |
金 額 |
測算依據(jù)及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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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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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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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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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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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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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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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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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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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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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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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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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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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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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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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支出政府采購情況等。
|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自評報告》編寫說明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自評報告》由中央部門具體項目承擔單位組織編寫,主要內(nèi)容包括項目的基本信息、項目的績效目標(包括年度目標、長期目標、效率目標等)、項目績效問題自評結果(包括項目定位、項目計劃、項目管理、項目預期結果等),項目自評結論、項目支出預算及測算依據(jù)等。是項目單位提出項目績效目標并依照項目績效問題進行事前自評的說明文件。
一、項目績效目標
(一)年度目標:針對項目所期望達到的年度結果設定的目標。
對項目要達到的年度目標進行簡要說明,并提出具體的績效指標。
(二)長期目標:針對項目所期望達到的長期結果設定的目標。
對項目要達到的長期目標進行簡要說明,并提出具體的績效指標。
(三)效率目標:在實現(xiàn)項目結果方面體現(xiàn)成本節(jié)約或效率改進的目標。
對項目要達到效率目標進行簡要說明,并提出具體的績效指標。
二、項目支出自評打分說明
模塊 |
一級問題 |
二級問題 |
項目定位 (30%) |
項目績效目標是否具體明確 (25%) |
項目是否有結果導向、簡潔明確的績效目標(34%) |
項目的績效目標是否符合黨中央、國務院的戰(zhàn)略目標或部門的工作目標(33%) |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政策依據(jù)(33%) |
||
項目的設計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 (25%) |
項目在設計上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50%) |
|
是否沒有能夠更好地實現(xiàn)項目目標的方法(50%) |
||
項目是否避免了與其他項目的重復 (25%) |
項目是否與已實施的項目不重復(34%) |
|
項目是否與本部門或其他部門的項目不重復(33%) |
||
項目是否與通過市場運行的項目不重復(33%) |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服務對象或受益人 (25%) |
項目服務對象或受益人是否定位正確(50%) |
|
項目支出是否有效用于項目服務對象或受益人(50%) |
||
項目計劃 (30%)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實施計劃 (35%) |
項目的責任主體是否明確(33%) |
項目績效目標的實現(xiàn)是否有明確的時間要求(34%) |
||
項目設計是否有針對計劃存在的缺陷進行改進的機制(33%) |
||
項目是否有科學合理的績效指標體系 (35%) |
項目是否有結果導向、針對性強的績效指標(34%) |
|
項目的績效指標是否具體、量化(33%) |
||
項目的績效指標是否有挑戰(zhàn)性(33%) |
||
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合理 (30%) |
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與績效目標相適應(34%) |
|
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全面、合理(33%) |
||
項目的測算是否有支出標準依據(jù)(33%) |
||
項目管理 (20%) |
項目的管理者和參與者是否有明確的責任 (30%) |
部門是否明確了各級管理者的責任(50%) |
部門是否明確了參與者的責任(50%) |
||
項目是否有有效的財務管理辦法 (35%) |
項目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50%) |
|
項目是否有規(guī)范、有效的財務信息形成與反饋機制(50%) |
||
部門是否運用項目的績效信息來加強項目的管理的(35%) |
部門是否有項目績效信息的收集和反饋機制(50%) |
|
部門是否運用績效信息改進項目的執(zhí)行管理(50%) |
||
項目 預期結果 (20%) |
項目能否實現(xiàn)年度績效目標(35%) |
項目能否實現(xiàn)所有的年度績效目標(100%) |
項目能否實現(xiàn)長期績效目標(35%) |
項目能否實現(xiàn)長期績效目標(100%) |
|
項目能否實現(xiàn)效率績效目標(30%) |
項目是否有節(jié)約成本、提高效率的機制(100%) |
三、項目評分定級說明
項目評分采取加權評分制,具體評分計算方法為:在每個模塊下,對每個一級問題下各二級問題的得分,按二級問題權重加權匯總后,得出該一級問題加權得分;各一級問題加權得分,按一級問題權重加權匯總后,得出該模塊加權得分;各模塊加權得分,按模塊權重加權匯總后,得出項目評價總加權得分,即項目評價總得分。
對項目支出事前自評,按照前述權重分配原則,項目總得分為:
項目總得分 = 項目定位得分×30% + 項目計劃得分×30% + 項目管理得分×20% +項目預期結果得分×20%
項目等級轉(zhuǎn)換關系如下表所示:
等級 |
分值范圍 |
有效 |
85-100 |
基本有效 |
70-84 |
一般 |
50-69 |
無效 |
0-49 |
如果項目缺乏用來說明現(xiàn)有績效的資料,或者主管部門與項目單位無法對部門的績效目標等達成一致,則項目定級結果為無法顯示成效。
附件2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報告
( 年度)
項目名稱
項目編碼
項目承擔單位
中央主管部門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負責人 |
|
聯(lián)系電話 |
|
|||
財務負責人 |
|
聯(lián)系電話 |
|
|||
單位地址 |
|
郵政編碼 |
|
|||
一、項目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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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
||||||
(一)年度目標 目標: 完成情況: 依據(jù):
(二)長期目標 目標: 完成情況: 依據(jù):
(三)效率目標 目標: 完成情況: 依據(jù):
|
||||||
三、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
||||||
(一)項目定位(10%) |
||||||
序號 |
指 標 |
權重 |
得分 |
|||
1.1 |
項目績效目標是否具體明確? 說明: 依據(jù): |
25% |
|
|||
1.2 |
項目的設計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 說明: 依據(jù): |
25% |
|
|||
1.3 |
項目是否避免了與其他項目的重復? 說明: 依據(jù): |
25% |
|
|||
1.4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服務對象或受益人? 說明: 依據(jù): |
25% |
|
|||
項目定位加權得分 |
|
|||||
(二)項目計劃(20%) |
||||||
序號 |
指 標 |
權重 |
得分 |
|||
2.1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實施計劃? 說明: 依據(jù): |
35% |
|
|||
2.2 |
項目是否有科學合理的績效指標體系? 說明: 依據(jù): |
35% |
|
|||
2.3 |
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合理? 說明: 依據(jù): |
30% |
|
|||
項目計劃加權得分 |
|
|||||
(三)項目管理(30%) |
||||||
序號 |
指 標 |
權重 |
得分 |
|||
3.1 |
項目的管理者和參與者是否有明確的責任? 說明: 依據(jù): |
30% |
|
|||
3.2 |
項目是否有有效的財務管理方法? 說明: 依據(jù): |
35% |
|
|||
3.3 |
部門是否運用項目的績效信息來加強項目管理? 說明: 依據(jù): |
35% |
|
|||
項目管理加權得分 |
|
|||||
(四)項目結果(40%) |
||||||
序號 |
指 標 |
權重 |
得分 |
|||
4.1 |
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年度績效目標? 說明: 依據(jù): |
35% |
|
|||
4.2 |
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長期績效目標? 說明: 依據(jù): |
35% |
|
|||
4.3 |
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效率績效目標? 說明: 依據(jù): |
30% |
|
|||
項目結果加權得分 |
|
|||||
項目總得分 |
|
|||||
四、項目績效自評結論 |
||||||
項目績效等級 有效 基本有效 一般 無效 無法顯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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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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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進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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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項目預算安排、項目組織管理、項目支出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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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單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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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承擔單位負責人(簽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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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報告》編寫說明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報告》由績效評價項目承擔單位在預算年度結束后編寫,主要內(nèi)容包括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項目績效自評情況及改進建議等。是項目承擔單位對績效評價項目的績效目標實現(xiàn)情況及并依照項目績效問題進行績效自評的說明文件。
一、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對項目的各項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說明,包括項目的年度目標、長期目標、效率目標等,并提供充分依據(jù)。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打分說明
模塊 |
一級問題 |
二級問題 |
項目定位 (10%) |
項目績效目標是否具體明確(25%) |
項目是否有結果導向、簡潔明確的績效目標(34%) |
項目的績效目標是否符合黨中央、國務院的戰(zhàn)略目標或部門的工作目標(33%) |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政策依據(jù)(33%) |
||
項目的設計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25%) |
項目在設計上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50%) |
|
是否沒有能夠更好地實現(xiàn)項目目標的方法(50%) |
||
項目是否避免了與其他項目的重復(25%) |
項目是否與已實施的項目不重復(34%) |
|
項目是否與本部門或其他部門的項目不重復(33%) |
||
項目是否與通過市場運行的項目不重復(33%) |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服務對象或受益人(25%) |
項目服務對象或受益人是否定位正確(50%) |
|
項目支出是否有效用于項目服務對象或受益人(50%) |
||
項目計劃 (20%)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實施計劃(35%) |
項目的責任主體是否明確(33%) |
項目績效目標的實現(xiàn)是否有明確的時間要求(34%) |
||
項目執(zhí)行中是否有效彌補了計劃存在的缺陷(33%) |
||
項目是否有科學合理的績效指標體系(35%) |
項目的績效指標是否能有效地衡量項目的績效目標(34%) |
|
項目的績效指標是否具體、量化(33%) |
||
項目的績效指標是否有挑戰(zhàn)性(33%) |
||
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合理(30%) |
項目資金是否按計劃及時支付并有效用于實現(xiàn)項目目標(34%) |
|
項目資金使用情況是否及時、準確地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33%) |
||
項目資金使用的調(diào)整是否符合有關預算管理規(guī)定(33%) |
||
項目管理 (30%) |
項目的管理者和參與者是否有明確的責任(30%) |
部門是否明確了各級管理者的責任(50%) |
部門是否明確了參與者的責任(50%) |
||
項目是否有有效的財務管理辦法(35%) |
項目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50%) |
|
項目是否有規(guī)范、有效的財務信息形成與反饋機制(50%) |
||
部門是否運用項目的績效信息來加強項目的管理的(35%) |
部門是否有項目績效信息的收集和反饋機制(50%) |
|
部門是否運用績效信息改進項目的執(zhí)行管理(50%) |
||
項目結果 (40%) |
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年度績效目標(35%) |
項目是否實現(xiàn)所有的年度績效目標(50%) |
項目服務對象或受益人對項目結果是否滿意(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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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長期績效目標(35%) |
項目是否在長期績效目標上實現(xiàn)了預期進展(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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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是否有助于政府戰(zhàn)略目標和部門工作目標的實現(xiàn)(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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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效率績效目標(30%) |
項目是否采取了節(jié)約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措施(50%) |
|
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所有的效率績效目標(50%) |
三、項目評分定級說明
項目評分采取加權評分制,具體評分計算方法為:在每個模塊下,對每個一級問題下各二級問題的得分,按二級問題權重加權匯總后,得出該一級問題加權得分;各一級問題加權得分,按一級問題權重加權匯總后,得出該模塊加權得分;各模塊加權得分,按模塊權重加權匯總后,得出項目評價總加權得分,即項目評價總得分。
對項目支出事后績效自評,按照前述權重分配原則,項目總得分為:
項目總得分=項目定位得分×10%+項目計劃得分×20%+項目管理得分×30%+項目預期結果得分×40%
項目等級轉(zhuǎn)換關系如下表所示:
等級 |
分值范圍 |
有效 |
85-100 |
基本有效 |
70-84 |
一般 |
50-69 |
無效 |
0-49 |
如果項目缺乏用來說明現(xiàn)有績效的資料,則項目定級結果為無法顯示成效。
附件3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 年度)
項目名稱
項目編碼
項目承擔單位
中央主管部門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負責人 |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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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負責人 |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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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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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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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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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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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目標 目標: 完成情況:
(二)長期目標 目標: 完成情況:
(三)效率目標 目標: 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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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目績效評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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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定位(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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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問 題 |
權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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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項目績效目標是否具體明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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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項目的設計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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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項目是否避免了與其他項目的重復?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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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服務對象或受益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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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定位加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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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定位評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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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項目計劃(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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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問 題 |
權重 |
得分 |
|||
2.1 |
項目是否有明確的實施計劃?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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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項目是否有科學合理的績效指標體系?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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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項目的預算安排是否合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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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計劃加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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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計劃評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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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目管理(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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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問 題 |
權重 |
得分 |
|||
3.1 |
項目的管理者和參與者是否有明確的責任?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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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項目是否有有效的財務管理方法?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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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部門是否運用項目的績效信息來加強項目管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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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加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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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管理評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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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目結果(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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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問 題 |
權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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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年度績效目標? |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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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長期績效目標?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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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項目是否實現(xiàn)了效率績效目標?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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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結果加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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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結果評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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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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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目績效評價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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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績效評價等級
有效 基本有效 一般 無效 無法顯示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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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績效綜合評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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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進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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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項目預算安排、項目組織管理、項目支出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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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績效評價專家組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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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工作單位 |
職 務 |
職 稱 |
簽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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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組長(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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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央主管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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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負責人(簽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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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編寫說明
《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由項目承擔單位所在的主管部門,在項目年度預算執(zhí)行結束并組織對項目支出進行績效評價后編寫,主要內(nèi)容包括項目績效分項評價情況、評價意見和綜合評價意見等。是中央主管部門對項目績效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的結果報告。
一、績效評價內(nèi)容及打分說明
見《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報告》編寫說明相關內(nèi)容。
二、項目考評定級說明
項目評分采取加權評分制,具體評分計算方法為:在每個模塊下,對每個一級問題下各二級問題的得分,按二級問題權重加權匯總后,得出該一級問題加權得分;各一級問題加權得分,按一級問題權重加權匯總后,得出該模塊加權得分;各模塊加權得分,按模塊權重加權匯總后,得出項目評價總加權得分,即項目評價總得分。
對項目支出事后績效評價,按照前述權重分配原則,項目總得分為:
項目總得分 = 項目定位得分×10% + 項目計劃得分×20% + 項目管理得分×30% +項目預期結果得分×40%
項目得分與定級轉(zhuǎn)換關系如下表所示:
等級 |
分值范圍 |
有效 |
85-100 |
基本有效 |
70-84 |
一般 |
50-69 |
無效 |
0-49 |
如果項目缺乏用來說明現(xiàn)有績效的資料,或者主管部門與項目單位無法對部門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達成一致,則項目定級結果為無法顯示成效。